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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8-24 | 點閱數: 488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許惠雯
電話:03-3322101~7337
電子信箱:10068689@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8月12日
發文字號: 桃人考字第109000433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Attach03.PDF)

 

主旨: 檢送財政部109年7月30日台財稅字第10904510700號令影本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8月10日總處培字第109003897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人事處)、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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