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書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助理員 李璧如 電話:3322101#7355 電子信箱:10026384@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09021506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1090215064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整「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及相關解釋」,公告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年8月24日總處給字第1090039876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
二、 | 旨揭資訊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待遇加給及業務Q&A專區下,未來如有新增修正,該總處將配合增修,不再另行函知。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