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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9-02 | 點閱數: 504
桃園市政府 書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助理員 李璧如
電話:3322101#7355
電子信箱:10026384@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09021506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1090215064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整「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及相關解釋」,公告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年8月24日總處給字第1090039876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二、 旨揭資訊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待遇加給及業務Q&A專區下,未來如有新增修正,該總處將配合增修,不再另行函知。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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