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約僱人員 曹詠捷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電子信箱:hyes9125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9月2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9009019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1090090197_ATTACH1.pdf 1090090197_ATTACH2.png) |
主旨: | 函轉109年教育部敬師電子賀卡,請協助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41821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教育部來函及電子賀卡各1份。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