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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8-12 | 點閱數: 1182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莊晴雯
電話:03-3322101#7524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8月9日
發文字號:桃教中字第102004707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函轉「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02年8月2日以台內移字第10202
63622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
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條文,請
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警察局102年8月7日府警外字第1020039684號函
辦理。
正本:本縣公私立各國中小、本縣各高中職
副本: 2013-08-09
10: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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