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72
  • slider image 669
  • slider image 668
:::
公告 陳致諭 - 學務處 | 2023-06-26 | 點閱數: 16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楊創雄
電話:(03)3322101分機7457
電子信箱:bearvera041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 桃教學字第112005753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376735100E_1120057539_ATTACH1.odt、376735100E_1120057539_ATTACH2.jpg、376735100E_1120057539_ATTACH3.odt)

 

主旨: 檢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辦理112年度兒童青少年暑期犯罪預防宣導活動相關資料,請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桃園地檢署)112年6月14日桃檢秀護束字第11219000340號函辦理。
二、 為預防青少年兒童於暑假期間因缺乏法治觀念思慮不周,透過網路結交素行不良之人,進而從事不當休閒活動、涉足不良場所或誤觸法網,導致落入犯罪情境,特於桃園地檢署網站(http://www.tyc.moj.gov.tw)舉辦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增強青少年兒童之法治觀念以預防犯罪,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參加本活動。
三、 旨揭有獎徵答活動報名時間自112年7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止,相關資訊請上活動網站(http://www.tyc.moj.gov.tw)查詢;另本案宣導海報放置於本局之各校交換櫃,請張貼於貴校公布欄,並依附件格式製作成果表後,免備文逕回傳至承辦人信箱(vivathejob@mail.moj.gov.tw),倘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張瓊月小姐,聯絡電話:03-2160123分機4059。
四、 檢附本案活動辦法、宣導海報檔及活動成果紀錄單格式各1份。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