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2月3日桃衛疾字第1140007058號函辦理。 |
二、 | 前因本市自113年第15週(113年4月7日至4月13日)起,腸病毒門急診就診人次超過流行閾值1,200人次,開始進入流行期間,並持續執行前述停課措施至今。 |
三、 | 續上,依據旨揭公告第五項規定:「全國或本市進入腸病毒流行期間之日起且全國或本市門急診就診人次連續兩週未低於流行閾值前:本市轄內之幼教保育機構及國小低年級(一、二年級),同一班級於一週內有二名以上病童時,該班級應停課(托)七日」。 |
四、 | 另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腸病毒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顯示,桃園市第3週(114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為1,179人次,已低於桃園市流行閾值1,200人次,不符合旨揭公告第五項規定,請貴校(園)取消前揭規定。 |
五、 | 請貴校(園)依規定落實生病不上課及相關衛教與環境清潔,以防範傳染病因交叉感染而造成疫情流行,並加強宣導做好個人衛生,落實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預防疾病散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