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辦事員 陳沿融 電話:3322101#7454 電子信箱:10031473@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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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6月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4005105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及說明一 (376735100E_1140051051_ATTACH1.pdf、376735100E_1140051051_ATTACH2.docx) |
主旨: | 函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辦理「114年第十七屆全國跆拳道品勢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114年6月2日中跆爐字第1140000149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承辦人陳玟秀,電話:02-28720780分機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