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李佳珊 電話:3322101#7416 電子信箱:jiashan060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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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6月2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4005533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40055333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本市113學年度暑假「市長給全市高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引導家長瞭解本市市政及教育政策發展與對策措施,提醒家長能於假期中關心子女善用假期進行多元學習,並促進家長與本府資訊交流提高彼此信任,特編製旨揭信函。 |
二、 | 本案以電子信方式呈現,請貴校將信函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可透過各式電子通訊軟體轉達,或以紙本提供學生。 |
三、 | 檢附旨揭信函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