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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游光明 - 學務處 | 2025-12-29 | 點閱數: 25

114年11月20日環保局訂定
114年12月2日環保局修訂

一、推動緣由:目前垃圾清除處理費係採隨水徵收模式,每度水徵收3.7元垃圾清除處理費,桃園市政府環保局評估現行垃圾清運實際情況,由學校率先調整為隨袋徵收模式,結合環境教育,鼓勵師生達到垃圾減量目標。
二、政策期程:

(一)試行期:114年12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由環保局提供專用垃圾袋供學校演練、調整及適應新措施,採取柔性勸導及宣傳。
(二) 正式實施:115年1月1日起政策正式上路,全面實施專用垃圾袋收運,未依規定使用專用袋將不予清運。
三、免徵隨水費徵收垃圾清除處理費(以下簡稱:水費免徵):隨袋徵收政策正式實施後,本市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將由桃園市政府環保局(環境管理處)辦理水費免徵(3.7元/度),省下水費差額學校可用於購買專用垃圾袋,若有不足,環保局及教育局將合理予以補助,不需將費用轉嫁與學生或家長。
四、建議執行作法:
(一)落實分類與集中排出:
1.持續垃圾分類作業:一般垃圾排出時需使用專用垃圾袋,各班級或廁間各別收集過程並無強制規範使用,資源回收物及廚餘有效分開後循管道回收,無需使用專用垃圾袋排出。
2.學校透過環境教育方式教導學生及職員進行垃圾分類指導與檢查。
(二)鼓勵垃圾減量:應秉持學生在校期間產生的垃圾需學校處理的做法,請勿要求學生將垃圾帶回家。
(三)專用垃圾袋使用規範:使用專用垃圾袋時請避免盛裝超過容積基準線,並請確實綁紮袋口,避免垃圾外溢;原本已買的垃圾袋,可持續於校內所需處使用,惟要丟至垃圾車時,請裝於專用垃圾袋。
(四)垃圾收集處加強管理:環保局會結合學校透過宣導方式,告知市民勿將家中產生之垃圾丟棄至學校內,任意棄置廢棄物,經查證屬實,環保局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告發處分;各學校請於收集處所加以管理。
(五)學校大型活動落實垃圾分類,免用專用垃圾袋:各校因辦理大型活動(非屬收費或營業類型)致非屬原有師生產生之垃圾量大增情形,可事先與所在地所屬清潔中隊聯繫,並將做好分類後之垃圾交付給垃圾車,可免用專用垃圾袋。
(六)建議垃圾處理方式:校內個別辦公廳舍、班級或廁間等空間垃圾收集方式不變,可利用既有容器或塑膠袋盛裝,僅需於學校統一收集交付予垃圾車時裝入專用垃圾袋。
五、相關資訊與服務:
(一) 常見問題及資訊: 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隨袋徵收網站查詢 (可掃描宣導單張QR-Code或搜尋「桃園市隨袋徵收」)。
(二) 服務專線:可於週一至週五 9:00-18:00 撥打服務專線 0800-000-982諮詢。
六、學校常見問題Q&A
網站將即時收集相關問題並更新於專網,網址: https://tyoem.info/TWAP
Q1:專用垃圾袋如何取得或購置?
A1:環保局於試行期免費提供學校1個月合理的專用垃圾袋(核發標準依校內職員、學生人數及平常垃圾產生量判定)。於政策正式實施後,學校可逕至本市已公告之代售點購買,代售位置已公開於環保局地圖平台供查詢(網址:https://tyoem.info/TWAP)。
Q2:大型一般垃圾是否需裝袋?
A2:若單一垃圾體積或容量超過25公升且無法裝入專用垃圾袋中物品,請事先向清潔隊申請或依規定時間排出,不需使用專用垃圾袋。
Q3:校園落葉如何處理?
A3:目前落葉屬可堆肥範疇,學校可逕予做為校園堆肥使用,若有要排出需求,可裝入一般透明垃圾袋或垃圾子車,不需要使用專用垃圾袋。請學校務必妥善分類,嚴禁夾雜其他一般垃圾;倘若為工程等非自然因素產生之樹枝落葉,應交由委外廠商逕自處理。
Q4:校園如何購買專用垃圾袋?
A4:學校可逕至本市已公告之代售點購買,代售位置已公開於環保局地圖平台供查詢(網站:https://tyoem.info/TWAP)。另可洽各地中隊或環管處服務,若有不足情形,請撥打環保局免付費專線0800-000-982,將有專人協助處理。
Q5:購買專用垃圾袋的經費來源?
A5:政策實施後原隨水徵收之垃圾清除處理費已免除,經與主計處確認後,學校可逕以運用節省下來的經費逕予運用在購買專用垃圾袋;若有不足部分,環保局及教育局將合理予以補助,不需將費用轉嫁與學生或家長。Q4:校園如何購買專用垃圾袋?
Q6:推動隨袋徵收後學生是否要將垃圾帶回家?
A6:專用垃圾袋與原先隨水費徵收之垃圾清除處理費皆屬於規費,經費由學校預算支應,不需將費用轉嫁與學生或家長,請勿要求學生將垃圾帶回家。
Q7:是否禁止學生到學校吃早餐?
A7:推行隨袋徵收後,學生吃早餐及在校用餐模式不會改變,產生之垃圾應於校內落實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物及廚餘可透過回收管道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