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羅彗勻 電話: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41858@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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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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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2月12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50014614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50014614_ATTACH1.pdf、376735100E_1150014614_ATTACH2.pdf) |
| 主旨: | 檢送「本市新濱後湖溪橋至出海口從事獨木舟、立式划槳及輕艇活動之限制及應注意事項」公告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5年2月11日府環海工字第1150042199號函暨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五 條及第九條辦理。 |
| 二、 | 營運團隊將於新濱後湖溪橋至出海口進行獨木舟、立式划槳 及輕艇等水上活動,本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第五條規定限制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公告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