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約僱職代 林小姐 電話:3322101#7451 電子信箱:taoyuan486136@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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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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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3月2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5001696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50016966_ATTACH1.pdf) |
| 主旨: | 函轉中華民國游泳協會辦理「115年全國小學游泳錦標賽」 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體育局114年2月25日桃體競字第1150003206號函辦 理。 |
| 二、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游泳協會競賽組,電話(02) 8771-14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