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股長 陳怡如 電話:03-3322101#7455 電子信箱:10021866@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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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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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3月3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50016849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50016849_ATTACH1.pdf、376735100E_1150016849_ATTACH2.odt、376735100E_1150016849_ATTACH3.odt) |
| 主旨: | 有關本府體育局委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115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一案,相關賽事資訊請各校協助宣傳,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中央大學115年2月24日中大委體字第1155000066號函辦理。 |
| 二、 | 國立中央大學承辦「115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預於賽事期間辦理多項競賽活動,邀集全國大專校院師生共襄盛舉。為提升賽事能見度,擴大學生及市民參與度,爰請貴校協助透過所屬管道進行宣傳(如官網、校園跑馬燈等)。 |
| 三、 | 檢附宣傳資料1份包含賽事時間、地點、競賽項目及相關活動資訊(詳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