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3年2月5日藝視字第1030000465號函辦理。 |
二、 | 參選資格: |
(一) | 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
(二) |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
三、 | 徵選組別與項目: |
(一) | 教師組:1.戲劇劇本(103年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3年為新詩)、5.童話。 |
(二) | 學生組:1.戲劇劇本(103年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3年為新詩)。 |
四、 | 收件日期及報名方式:自103年3月5日起至同年4月9日止,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ed.arte.gov.tw/philology/),報名完成後需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完成報名程序。 |
五、 | 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33。 |
六、 | 檢附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