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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4-04-08 | 點閱數: 1117
一、 依據教育部103年3月28日臺教社(四)字第1030040881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閩南語)之師資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教育部特舉旨揭辦認證考試,請各校轉知現職編制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學生踴躍報考,並請將是項訊息公告於校內電子跑馬燈及公告欄。
三、 旨揭認證考試內容摘要如下:
(一) 考試日期訂於103年8月16日,自103年4月1日起可於網路下載簡章,並於103年4月7日起至同年5月16日止受理網路報名及提供集體團報服務。
(二) 認證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03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blgjts.moe.gov.tw/),相關考試詳情可電洽服務專線:02-23219585,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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