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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4-08-05 | 點閱數: 1282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3年7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078133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3月3日召開研商103學年開學日相關事宜會議(如附件2)決議辦理。
二、 上開會議決議104年寒假調整為104年1月28日至104年2月17日,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週課程調整至103學年度第一學期最後一週授課,並應擬具「因應104年寒假假期調整學校注意相關事項」(如附件4)。
三、 另內政部於本(103)年6月11日修正發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1、第6條(如附件1)。依據上述修正條文,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逢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又查103及104學年度國定假日及補假時間一覽表(如附件3)。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請學校在課程安排部分提早規劃及因應。
四、 上開行事調整事宜,請各校配合調整行政作業,並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以利家長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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