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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承宗 - 教務處 | 2014-09-23 | 點閱數: 1128

桃園縣103學年度網路素養與認知教學教案設計徵選實施計畫

壹、實施依據

一、教育部九年一貫課程資訊教育課程綱要。

二、本縣103年度推動資訊教育細部計畫。

貳、實施目的

一、協助學生養成「安全、合理、合宜、 合法」的態度與使用行為,以適應數位時代的社會與生活。

二、促進學生靈活運用各項領域知識,並將資訊科技融入學校生活各層面。

三、使教師能讓學生遇到網路相關問題時,能提供妥善的協助,而教師及家長也能多關懷孩子網路使用安全。

四、提供教師觀摩網路素養與認知教案,分享優質教學教案設計,以促進學校推動學生安全上網之教育。

参、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仁和國小

肆、實施時程及地點:

項次

實  施  項  目

時  間

地      點

備  註

1

教材製作暨教學成果送件

103.11.10~

103.11.14

仁和國小

 

2

評選

102.11.20

仁和國小

 

3

優勝作品名單公布

103.11.21

教育局

 

4

自由軟體教學應用

成果線上展示

103.11.21

仁和國小

 

 

伍、參賽辦法:

  1. 參賽資格: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教師(含實習教師及三個月以上之長期代課教師)皆可送件。
  2. 參賽規定:
    1. 全縣各國民中小學教師自由參加。
    2. 每件教案之參賽人數以4人為限(以同校為原則)。作品主題呈現應具備教育性、普遍性、創意性及啟發性。
  3. 作品規範:
    1. 配合教學目標及各階段單元主題,或以自編教材,在教學過程中應用網路素養與認知相關應用主題,(如:網路霸凌、網路交友、網路購物、網路成癮……)進行教學活動之教案教材設計。
    2. 作品內容需包含教案主題名稱、學習領域、適用階段、版本、適用年級、能力指標、教學時間、教學目標、教學活動、學習評量、補充教材、教學資源及學習單等相關資訊。
    3. 作品內容以自行編製為主,若使用其他物件應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4. 教學活動的時間至少為2節課,配合教學目標及各階段單元主題。
    5. 已獲其他相關競賽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將追究相關責任。
  4. 收件時間及方式
    1. 單元活動設計徵選(教案),採書面審查。

收件時間:103年11月10日(一)至11月14日(五)下午4時前,請於期限內將參賽作品紙本、報名表及電子檔光碟各1份裝入紙袋中,逕送(寄)至桃園縣仁和國小(33548大溪鎮仁和二街50號),並於紙袋上註明桃園縣103學年度網路素養與認知教學教案設計徵選。

  1. 作品繳交內容及方式
    1. 紙本及電子檔作品繳交(電子檔請郵寄k2@mail.rhps.tyc.edu.tw)
      1. 報名表(如附件1)
      2. 教案紙本一份(如附件2)
    2. 書面資料:參賽教師須填寫參賽協定同意書1 份(如附件3),
    3. 參選教案送件時,請利用迴紋針將附件1、2、3…依序排列。

陸、評選方式:邀請學者專家及本縣績優之實務工作者進行評審,以書面審查方式,擇優評選若干優良作品。

柒、評選標準:

作  品  評  審  標  準

百 分 比

備  註

可否引起學生學習動機及增進學習效果

30

 

教材與教學活動之關連性

30

 

網路素養與認知議題之相關主題性

30

 

評量設計之趣味性及測驗效果

10%

 

捌、預期效益:

  1. 在知識分享及技術交流的初始精神中,積極鼓勵參賽教師投入網路素養與認知教學的行列。
  2. 藉由教案之分享促使教師益加運用於教學中,幫助學生在網路素養與認知方面的提升。

玖、經費:詳見經費概算表。

拾、獎勵:

  1. 承辦本案有功人員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本縣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及工作表現覈實敘獎。
  2. 網路素養與認知教案設計入選作品分特優、優等、甲等、佳作、入選,標準與獎勵如下:

獎 項

名 額

敘獎別

著作積分

獎勵金(禮卷)

備註

特  優

1

嘉獎乙次

0.2

8,000

評審依作品件數與水準酌予調整或從缺。

優  等

2

獎狀乙幀

0.15

6,000

甲  等

4

獎狀乙幀

0.1

4,000

佳 作

5

獎狀乙幀

2,000

入選

6

1,000

備註

1.獲得特優及優等之個人及團體,需於全縣資訊教育會議中進行10-20分鐘之作品發表。

2. 以上得獎著作由2人以上合作者,著作積分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1. 主辦單位得視參選件數與作品品質於不超過原定件數原則下,調整各等名額。

 

拾貳、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

桃園縣103學年度網路素養與認知教學教案設計徵選報名表

序號

姓名

服務單位

職稱

電話

貢獻度

百分比%

1

 

 

 

 

 

2

 

 

 

 

 

3

 

 

 

 

 

4

 

 

 

 

 

作品簡介

教案主題名稱

 

學習領域

 

適用年級

 

適用教學單元

 

教科書出版社

(自編教材者請填「自編教材」)

教科書出版日期

 

備  註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填表須知:

1.

2.

3.

4.

 

桃園縣103學年度網路素養與認知教學教案設計徵選單元活動設計
(參考範例可自行刪減)

 

附件2

教案主題/名稱

 

 

學習領域

 

適用階段

         國中(小)

版    本

 

適用年級

 

教學總節數

 

關鍵字

 

教材分析

 

設計理念

 

領域能力指標

 

資訊教育能力指標

 

學生先備知識

 

教學目標

 

教學教材(電子檔、媒材)

 

學習單

 

補充教材

 

軟體下載來源

 

相關網站

 

教學活動步驟

時間

教學資源

備註

 

 

 

 

 

 

 

 

         
 

本範例僅供參考,設計者可依需要自行調整表格內容。
 

 

附件3

參賽協定同意書

 

 

本人於103年    月    日因參與「桃園縣103學年度網路素養與認知教學教案設計徵選」活動所完成之作品,同意以下說明之授權行為。(代表機關:桃園縣政府

  • 所有參賽者擁有其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唯參賽前須簽署參賽協定同意書,授權全國各級學校教師應用於非營利教學活動,不簽署參賽協定同意書者,視同棄權不參賽。
  • 桃園縣政府有將參賽作品之任何物件於任何時地以任何型態公開展示之權利,不另付酬金;主辦單位基於辦理活動之必要性,亦有公開展示參賽作品之權利。其他單位或人員不可任意使用參賽作品。
  • 參賽作品應確由參賽隊員自行製作,不得有抄襲或代勞情事,亦不可有隱含商業行為;另作品限不曾公開發表且未曾獲得任何獎勵。
  • 所有作品收件後,參賽者不得要求退還或於網站中刪除,作品將基於活動需要性,於本計畫之活動網站做長期展示。
  • 參賽教師必須符合活動辦法規定,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參賽程序。未符合相關程序者,主辦單位得說明原因後取消其參賽項目及資格,參賽者勿持異議。
  • 參賽者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及侵犯著作權、專利權等有關智慧財產權之行為;參賽作品中的圖、音樂、音效或任何物件均不可涉及侵權行為;作品內容不得含有暴力、色情、不雅言詞及毀謗的成分。參賽者應自負參賽作品之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若對參賽者作品有違反上述規定之疑慮時,得說明原因後取消其參賽資格,及收回獎項,並交由相關單位予以處分。
  •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得為曾發表過或一稿多投,如經查證或檢舉屬實,主辦單位將說明後取消其參賽資格、刪除於網站中之作品並收回獎項。
  • 繳交資料,無論受理與否,概不退件,參賽者應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立  書  人:

(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立書日期:

10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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