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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3-17 | 點閱數: 880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

承辦人:童瓊華
電話:03-3322101#733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177@mail.tycg.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06261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0062611A00_ATTCH5.pdf、0062611A00_ATTCH4.doc、0062611A00_ATTCH7
.pdf、0062611A00_ATTCH3.doc、0062611A00_ATTCH6.doc、0062611A00_ATTCH8.
doc)
主旨:有關佛光大學、國立臺北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臺中
教育大學及國立臺東大學產學營運暨推廣教育處推廣教育
中心等校開設之「公務學程-行政管理知能碩士學分班」
招生訊息,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104年3月12日國院中訓字第
10413001131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副本: 2015-03-13
15:49:37
104000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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