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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3-19 | 點閱數: 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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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共2頁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童瓊華
電話:03-3322101#733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177@mail.tycg.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05927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一(0059274A00_ATTCH1.pdf)
主旨:有關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文官e學苑」網
站自即日起開放「自我學習能力檢測」功能,請查照並轉
知所屬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文官學院104年3月10日國院數字第1040800049號函辦理
,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有關旨揭功能,相關說明如下:
(一)文官學院自99年啟用旨揭檢測系統,每年均辦理常模校
正作業,檢測數據兼具穩定性及正確性。
(二)「自我學習能力檢測」功能包括:策略力、溝通力、計
劃力、團隊力、領導力、應變力、社會力、公民力、管
理力及成長力等10個向度,可分別提供個人與組織發展
之應用:
1、個人檢測:凡為「文官e學苑」註冊學員,即可進行
檢測(登入「文官e學苑」(http://ecollege.nacs
.gov.tw),在「我的學習園地」項下選擇「自我學
習能力檢測」,點選「檢核」按鈕)。檢測完畢,系
統提供受測者10個向度能力指標,網站並依施測結果
,提供建議數位課程清單,俾適時強化工作知能。
2、組織檢測:凡加入文官學院「公務人力資源數位培訓
支援平台」(以下簡稱支援平台)之機關(構),可
經由支援平台檢視單位整體檢測結果,作為規劃年度
員工教育訓練之參據。另自即日起至104年4月30日止
,達到一定檢測人數之機關(機關員額少於50人者,
需有30人以上參加檢測;機關員額超過50人者,檢測
人數需達機關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該學院將另提供
機關(構)「學習能力檢測分析報告書」,作為後續
相關作業之參考。
(三)另 貴機關如擬申請加入文官學院支援平台,請於「文
官e學苑」登錄並去函申請,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
學院承辦人:陳志祥先生(02)26531645。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副本: 2015-03-18
10: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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