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童瓊華 電話:03-3322101#733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177@mail.tycg.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4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4010109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檢送國立臺北大學開設之「公務學程-行政管理知能碩士學分班」招生資料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 |
說明: | 依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104年4月21日國院中訓字第10413001851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