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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6-12 | 點閱數: 917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潘錦煌
電話:3322101*7335
電子信箱:18306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4015152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函轉本市公務人員協會104年7月17日舉辦「創意思考-提升服務效能」研習,請轉知並鼓勵所屬協會會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依本市公務人員協會104年6月9日桃市公協字第104000006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市復興區公所、本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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