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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訪客 - 輔導室 | 2015-08-10 | 點閱數: 1084

主旨:為本署委託輔仁大學辦理「104年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案,請查照。
說明:
一、為善用新住民及其子女語言優勢,本署委託輔仁大學於全國15縣市辦理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報名資格為通曉或熟諳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緬甸語、菲律賓語及馬來西亞語之新住民及其子女或外籍人士。即日起受理報名,截止日期延後至104年9月1日。

內政部移民署委託輔仁大學辦理
                                          內政部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

「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招生簡章

為善用新住民及其子女語言優勢,促進社會多元文化發展,內政部及教育部共同推動「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特別結合大專院校資源,匯聚優良外語教學方式,規劃實務導向之新住民母語教學培訓課程,以提升有意願參與外語教育的新住民建立有效的教學專業知能,鼓勵培育之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投入中小學新住民母語教學,厚植下一代公民的國際發展潛力。

【報名資格】

一、新住民(係指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未入籍或已入籍為本國國民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及香港或澳門居民)及新住民子女,熟諳或通曉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緬甸語、菲律賓語及馬來西亞語中之任一種語言,並願意投入教授該語言者。

二、外籍人士,熟諳或通曉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緬甸語、菲律賓語及馬來西亞語中之任一種語言,並願意投入教授該語言者,惟需符合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三、報名時須提供原生國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培訓對象】

一、初階培訓課程

     1.熟諳或通曉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緬甸語、菲律賓語及馬來西亞語其中之任一種語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2.熟諳或通曉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緬甸語、菲律賓語及馬來西亞語其中之任一種語言之外籍人士,惟需符合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二、進階培訓課程(報名時需檢附符合下列資格之證明文件)

     1.通過本署辦理之「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取得結業證書者

     2.參加各縣()政府曾辦理「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取得結業證書者

     3.曾於國中()擔任新住民母語教學師資者

     4.曾於大專院校或高中()擔任新住民母語教學師資者

【培訓場次、日期及地點】

104626日起公告培訓場次、日期及地點於內政部移民署網站、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專屬網站、高級中學第二外語教育學科中心網站,網址:

一、內政部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專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二、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專屬網站「母語傳承與多元文化交流」專區:http://www.immigration.gov.tw/mp.asp?mp=TP

三、高級中學第二外語教育學科中心網站「最新消息」專區:

http://www.2ndflcenter.tw/main.asp

【報名方式】

一、104626日各相關網站公告正式招生簡章,報名自即日起至104801日截止郵寄報名表至輔仁大學高中第二外語教育學科中心(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郵寄地址:【24299新莊郵局第1-140號信箱】(請註明「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報名」)。

二、郵寄報名表時請附上二張相同的2吋脫帽照片,照片背面請註明中/英文姓名及聯絡電話,一張完整黏貼,另一張浮貼即可(結業證書用)

三、報名進階課程者須隨報名表繳交「培訓對象」欄所列之14類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培訓對象」欄)

四、報名表上各項資料填寫不完整者恕不受理。

五、報名人數:每場次以30人計,依報名先後順序決定入選名單。

六、辦理進階課程縣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市及花蓮縣等計8個直轄市、縣()

    辦理初階課程縣市:澎湖縣、花蓮縣、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市、高雄市、臺南市及屏東縣等15個縣()

    請學員依其資格及其所在地挑選適合之場次。

七、入選名單:於各場次開課前一週公告於以下網站,另以手機簡訊通知錄取學員:

1.內政部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專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2.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專屬網站「母語傳承與多元文化交流」專區:http://www.immigration.gov.tw/mp.asp?mp=TP

3.高級中學第二外語教育學科中心網站「最新消息」專區:

http://www.2ndflcenter.tw/main.asp

八、報名諮詢專線:(02)29052573,聯絡人:陳小姐,LINE ID0909309695

九、報名表:(參見附件)

【課程暨考試內容及時間分配】

初階培訓課程表

時間

課程內容

第一天

08:40~09:00

報到

09:00~09:10

開幕式

09:10~10:50(二課時)

移民輔導簡介(含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及母/外語專業人員服務倫理

10:50~11:00

休息

11:00~12:3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材及多元文化繪本介紹

12:30~13:10

午餐

13:10~14:40(二課時)

教材分析與補充教材製作(一)

14:40~14:50

休息

14:50~16:20(二課時)

教材分析與補充教材製作(二)

第二天

09:00~10:30(二課時)

教材分析與補充教材製作(三)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二課時)

教學設計及教案製作指導(一)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12:10~12:50

午餐

12:50~14:20(二課時)

教學設計及教案製作指導(二)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14:20~14:30

休息

14:30~16:00(二課時)

教學設計及教案製作指導(三)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第三天

09:00~10:30(二課時)

教學設計及教案製作指導(四)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二課時)

教學演示與講評(一)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12:10~13:00

午餐

13:00~14:30(二課時)

教學演示與講評(二)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14:30~14:40

休息

14:40~16:10(二課時)

教學演示與講評(三)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第四天

09:00~10:30(二課時)

教學演示與講評(四)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二課時)

教學演示與講評(五)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12:10~13:00

午餐

13:00~13:50

筆試:教案設計

13:50~14:00

休息

14:00~14:50

口試:教學演示

 

課時計算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行政院九十六年六月五日院授人考字第0960062213號函修正)第六點:「時數之計算以小時為單位者,滿五十分鐘得以一小時計算,連續學習九十分鐘得以二小時計算編排課表。」

 

階培訓課程表

時間

課程內容

第一天

08:40~09:00

報到

09:00~09:10

開幕式

09:10~10:5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課程規劃的參數:講解與討論(一)

10:50~11:00

休息

11:00~12:3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課程規劃的參數:講解與討論(二)

12:30~13:10

午餐

13:10~14:40(二課時)

語言特徵與新住民母語教學:講解與討論(一)

14:40~14:50

休息

14:50~16:20(二課時)

語言特徵與新住民母語教學:講解與討論(二)

第二天

09:00~10:3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材分析入門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材分析實作指導

12:10~12:50

午餐

12:50~14:2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材分析及補充性教材製作:實作指導(一)

14:20~14:30

休息

14:30~16:0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材分析及補充性教材製作:實作指導(二)

第三天

09:00~10:3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學中的文化教學:非語言語(語言附加成份語、手勢語、表情語、體態語、空間語、物件語)入門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學中的文化教學:非語言語教學實作指導

12:10~12:50

午餐

12:50~14:2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學中的文化教學:言語互動行為規範入門

14:20~14:30

休息

14:30~16:0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學中的文化教學:言語互動行為規範教學

實作指導

第四天

09:00~10:3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學中的文化教學:國情及日常文化教學的融入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課程的進程設計:前510小時課程的規劃

12:10~12:50

午餐

12:50~15:50(四課時)

新住民母語課程的進程設計:前5週的教學抽樣演練

第五天

09:00~10:30

筆試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

口試:教學演示

 

課時計算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行政院九十六年六月五日院授人考字第0960062213號函修正)第六點:「時數之計算以小時為單位者,滿五十分鐘得以一小時計算,連續學習九十分鐘得以二小時計算編排課表。」

 

內政部移民署委託輔仁大學辦理

「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計畫」報名表

報名語別

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緬甸語

菲律賓語  馬來西亞語

浮貼線

姓名

 

性別

1.黏貼一張2吋脫帽照片,另浮貼一張相片(結業證書用)

2.兩張照片須相同,照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英文姓名

     (需與護照相同)

身分證/護照/居留證號碼

 

出生

日期

19___       

學歷

國小國中高中/大專院校碩士博士

職業

學生家管就業(服務單位:               其他:               

報名參加縣/

新北市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苗栗縣南投縣

花蓮縣新竹市新竹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嘉義縣市

澎湖縣

報名班別

初階班進階班

報名進階班者簡附證明文件

通過本署辦理之「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取得結業證書者參加各縣()政府曾辦理「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取得結業證書者  □曾於國中()擔任新住民母語教學師資者曾於大專院校或高中()擔任新住民母語教學師資者

(請將您獲得之證明文件全數檢附。)

聯絡電話

服務單位電話:(0  )               

住家電話:(0  )                             

行動電話

09                

聯絡地址

□□□□□(寄送證書地址)

E-mail

 

用餐狀況

葷食  □素食

             

[證件影本需與報名表中提供之身分證/護照/居留證號碼相同]

證件影本正面黏貼處

(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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