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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9-15 | 點閱數: 1222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吳卉珊
電話:3322101#7357
電子信箱:184052@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04023313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主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送104年8月19日召開之「研商各機關競賽獎金發給情形調查分析及後續處理規劃會議紀錄」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9月3日總處給字第104004548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 各機關辦理機關競賽活動應優先考量運用敘獎、提供進修及依法優先陞遷等獎勵方式激勵員工,如仍有核發等值禮品(券)作為獎勵方式之必要者,請依旨揭會議決議辦理。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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