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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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4010102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優良家庭教育推廣方案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1份,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16日臺教社(三)字第1040166684A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依據「教育部推展家庭教育中程計畫」策略主軸「三、提升專業能力,確保服務效能」之策略重點3-2-1「獎助辦理家庭教育政策、推廣方案之研發及優質圖書之編著、翻譯。」辦理本案計畫,旨在鼓勵研發優質的家庭教育推廣方案,提供推動家庭教育工作之參考運用,請協助並刊登於貴單位相關網站上,說明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包括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家庭教育相關科系師生、各家庭教育機構人員或志工、家庭教育輔導團教育專業人員或家庭教育工作者。 |
(二) | 有意參加徵選者,請於105年1月31日前將申請資料寄送國立臺灣圖書館參考特藏組(23574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請在信封上註明「優良家庭教育推廣方案設計徵選」,並以郵戳為憑,倘資料不全或逾期者則不予受理,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 |
三、 | 本案聯絡人:教育部終身教育司李永承老師,電話02-77365694,或國立臺灣圖書館周瑞坤先生,電話02-29266888分機4216。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