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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紀佳佑 - 教務處 | 2016-05-17 | 點閱數: 991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5日臺教資(四)字第1050062804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建置雲端化電子郵件暨儲存服務系統,提供全國學校教職員及學生使用,藉由辦理相關推廣研習培訓資訊種子教師,透過於課堂教授過程鼓勵學生踴躍參與使用。
三、本案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等規定,本權責核予公(差)假前往。
四、本案課程聯絡窗口:
(一)聯絡人: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陳冠宇/蕭其文。
(二)TEL:(02)7712-9083/(02)7712-9084。
(三)E-Mail:keyboard@mail.moe.gov.tw/hscw@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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