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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訪客 - 輔導室 | 2021-04-01 | 點閱數: 310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月8日桃教特字第1100000198號函辦理。
二、 研習主題:表達藝術治療在特殊教育之應用。
三、 研習對象:本市各國小教職員、特教助理員、家長。
四、 研習時間:110年4月21日(星期三)13:10至16:00。
五、 研習地點:本校二樓視聽教室。
六、 講師:周大為心理師。
七、 報名方式:請於4月21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至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桃園市-學年(109)-學期(下)登錄單位(同安國小)報名。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 (差)假登記。
九、 本研習活動請配合防疫措施,量測體溫及酒精消毒,並響應環保政策,請參與研習夥伴自備水杯。
十、 聯絡人:同安國小 特教組長周湘玲。聯絡電話:03-3269251轉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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