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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訪客 - 輔導室 | 2021-04-26 | 點閱數: 2767
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0年4月22日南大視訓字第1100006702號函辦理。
二、 本案收件日期自110年5月20日至110年5月26日止寄至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地址: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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