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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秋林 - 學務處 | 2021-05-03 | 點閱數: 2760
說明: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4月28日桃衛健字第1100027557號函辦理。
二、 邇來屢屢傳出學生於網路購買、委由熟人購買或提供電子煙,電子煙具有新穎之外觀及新奇之口味,易引起其他學生好奇而購買,進而危害其身心健康。
三、 請學校針對校園吸菸熱點加強檢查頻率,以阻卻學生吸菸或電子煙,確實維持校內無菸環境,倘於校內發現違規案件,學校可填具移送表(如附件)、學生自述表及檢附相關違規事證,移送本府生局後續處辦。
四、 請貴校加強宣導電子煙之相關危害,避免青少年在尚未具有足夠判斷力前,違反法規及造成身體危害,並請協助以跑馬燈或校園廣播加強菸害防制訊息播放,刊播訊息內容如下:
(一) 電子煙及菸品皆有害健康。
(二) 不得供應、交付或販賣電子煙給未滿18歲者,最高處以新臺幣5萬元整罰鍰。
(三) 未滿18歲者吸食或持有電子煙,將施以戒菸教育。
(四) 禁菸場所吸食電子煙,最高處以新臺幣1萬元整罰鍰。
五、 有關菸品及電子煙防制宣導資源及資料,說明如下:
(一) 高、國中小學校倘發現有學生吸菸者,建議可向本府衛生局申辦活力無菸校園計畫及校園戒菸班計畫,每項計畫補助金額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至2萬1,000元不等。
(二) 另幼兒園及國小部分,可向各區衛生所申辦無菸家庭宣導及聯署活動,每校可補助宣導費2,000元(優先補助未曾辦理學校),各區衛生所連絡窗口如附件。
(三) 電子煙及菸品加熱器危害宣導資料:
1、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針對電子煙之危害宣導資料已建置於「電子煙防制專區」(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首頁/健康主題/健康生活/菸害防制/電子煙防制專區)。
2、 電子煙30問(https://campaign.yam.com/e-cigarette/)。
3、 泛科學影片-煙菸相報何時了-電子煙?加熱菸?關於新型菸品你該知道的五件事(https://youtu.be/qs7wPtZL0OQ)。
4、 董氏基金會-蔡依林我拒菸我驕傲(https://www.e-quit.org/CustomPage/Html ... ge.aspx?MId=1328&ML=3)。
5、 關懷孩子健康達人包(線上連結https://health99.hpa.gov.tw/flipbook/21793/#p=1)。
6、 桃園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專線:03-3325880。
7、 衛生福利部安心專線1925。
8、 戒菸專線:0800-636363。
六、 檢附移送表、110年度衛生局菸害防制補助及各區衛生所聯絡窗口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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