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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訪客 - 教務處 | 2021-06-28 | 點閱數: 1521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22日臺教師(四)字第1100083310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精進教育實習制度,加深教育實習機構承辦人員使用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系統操作流程及功能之熟悉度,爰規劃旨揭說明會5場次。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說明會採線上方式進行,全程參與者將核給2小時研習時數。說明會資訊如下:
(一) 參加對象: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班)之實習機構承辦人員。
(二) 說明會場次及日期(線上說明會連結網址詳如實施計畫):
1、 第1場:110年8月9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2時。
2、 第2場:110年8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12時。
3、 第3場:110年8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時至12時。
4、 第4場:110年8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12時。
5、 第5場:110年8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2時。
(三) 報名方式:請於8月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www1.inservice.edu.tw)擇一場次報名;課程代碼:第一場(3099927)、第二場(3098710)、第三場(3098726)、第四場(3098728)及第五場(3098730),報名相關資訊詳如實施計畫。
三、 請貴校教育實習機構承辦人員於前揭報名截止日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擇一場次線上報名,出席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 旨揭說明會實施計畫相關電子檔,請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訊息公告 最新訊息」分類項下下載,網址為:https://www.tyc.edu.tw/
五、 檢附旨揭說明會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承辦人員莊宛蓁小姐或洪瑜鎂小姐,連絡電話:(04)7232105轉分機1159或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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