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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致諭 - 學務處 | 2021-11-03 | 點閱數: 1781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110 年全國國中租稅教材「租稅正義需要你」
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宣導活動辦法
一、目的:為加強推廣本局辦理110 年度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學租稅教育之教材,
讓全國一般民眾及高中(職)以下學生輕鬆學習「租稅」知識。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三、活動期間:110 年11 月1 日9 時至11 月30 日15 時止。
四、活動方式:
(一)活動一-入盟首抽:玩家依據身分別點選「社會組」或「學生組」拿
到任一英雄稱號,登錄資料即可抽超商禮券200 元,名額200 名。
(二)活動二-傳奇加碼抽:完成遊戲並拿到最高積分「租稅傳奇」之英雄
稱號,即可抽Switch 主機1 台,名額2 名。
五、得獎名單及領獎方式:
(一)名單公布:本活動結束後將以電腦隨機抽出中獎名單,並於110 年12
月20 日前公布於本局官網及FB 粉絲專頁。
(二)領獎方式:
1、於公布名單10 日內,傳奇加碼抽部分由本局通知親自領取,須攜
帶身分證正本(未成年可以戶口名簿代替,並附上任一法定代理人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書),於查驗並影印1 份備查後歸還。委
託他人代領者:代領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於查驗並影印1 份備查
後歸還)、委託書及得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成年人可以戶口
名簿代替,並附上任一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書)。
2、其餘得獎者,於公布名單30 日內,以雙掛號寄至得獎人於活動頁
面提供之通訊地址。
六、注意事項:
(一) 每人限得1 個獎項,獎項從優。
(二) 本活動之參加者如資料未填寫清楚、模糊難以辨識或經變造,不得參
加抽獎。
(三) 本活動之網路登錄或有效紀錄,均以活動網站電腦系統之記錄與認定
為準。本局有權檢視各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詐欺
或為其他不正當交易,本局保有取消中獎資格之權利,並保留法律追
訴權。
(四) 得獎者如因資料填寫錯誤、不實或其他不可歸責本局之因素,致本局
無法將獎品寄送予得獎者,視同得獎人放棄獲獎資格。
(五) 郵寄之獎項經退回一律不再補寄,請於111 年3 月15 日下午5 時前至
本局服務科(如欲至其他分局領取,請事先以電話告知)領取,逾時視
為喪失得獎資格。
(六) 得獎者請於獎品兌換期限前依指定方式兌換完畢,不得要求折換現金
或更換獎項。倘未於期限前完成兌換,視同放棄兌換,不得要求補發
或為其他任何主張及請求。
(七) 參加者不得以任何不正當、非法、不實或其他技術性作弊方式取得得
獎資格,亦不得從事任何干擾其他參加者或本活動之情事,違反者本
局有權立即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八) 本局保有修改活動辦法、暫停、取消、終止活動及更換等值獎項商品
等之一切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本局有權利隨時補充解釋或修改,並
一律公告於活動網站,不作個別通知,參加者應隨時注意相關訊息,
不得以任何事由主張不知情。
(九) 活動之獎項,如遇缺貨或不可抗拒事由,本局有權變更品項或數量,
改由其他獎項取代。
(十) 本局保留解釋與變更本活動相關規範之權利,並將最新變更後內容公
布於活動網頁,不再另行通知。
七、所得扣繳: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000 元(即新
臺幣1,001 元以上) 未達2 萬元者,依法無須扣繳所得稅,但獎項所得將
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八、個人資料運用說明:
(一)本局所蒐集、處理、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本次活動使用。
(二)利用個人資料之期間(包括紙本、電腦系統資料庫、電子檔案等),僅
作為辦理本次活動執行業務所必須保存之期間。
(三)參加者應清楚了解本活動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
並同意遵守,不同意者無法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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