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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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4月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11002971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10029712_ATTACH1.docx) |
主旨: | 有關桃園市女童軍會辦理111年女童軍團領導人績優獎章頒授辦法一案,請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1年3月30日桃女童雯字第111012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說明如下: |
(一)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年5月10日(星期二)。 |
(二) | 申請地點:桃園市女童軍會(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487號)。 |
三、 | 檢附旨揭辦法,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下載。 |
四、 |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0983-941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