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莊晴雯 電話:03-3322101-7470 電子信箱:181017@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11005512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桃園市女童軍會辦理111年度幼女童軍聯團人文知性暨專科章考驗活動延期辦理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1年6月15日桃女童雯字第1110021號函及本局111年4月20日桃教終字第1110035613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原定111年5月22日(星期日)於石門國小辦理,因疫情延至7月17日(星期日)於石門營地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