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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張瓈尹 - 學務處 | 2024-03-19 | 點閱數: 40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中壢區林森國民小學113年2月26日森小學字第1130001219號函暨本局113年2月17日桃教小字第1130013309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一)申請資格:本市市立國民小學。

 (二)辦理方式:以經費補助方式提供各校申請辦理教師品德教育增能研習、工作坊、社群、研討會等。

 (三)活動主題:以推動品德教育相關內容、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內容、創新品德教育6E教學方法、教育部孝道「心」文化實施計畫內容及其他促進品德實踐、提升品德教育成效之主題。

 (四)申請方式:檢附計畫申請表(附件一)、實施計畫(附件 )、經費概算表(附件三),即日起至113年6月28日(星期五)前寄(送)至桃園市中壢區林森國民小學學務處(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林森路95號)。

 (五)補助經費:本案預計補助19校,每校申請補助經費上限新臺幣1萬元,補助項目為講師鐘點費、教材教具費、茶水、雜支等(詳如附件三)。

 (六)審查公告: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進行審查,預訂於112年7月底前,另函公告獲核定學校名單。

 (七)辦理時間:核定後,計畫應於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辦理完畢。 

 (八)核結內容:獲核定學校於113年11月30日(星期六)前,檢附原始憑證送林森國小,並繳交成果報告表(附件四)、活動照片(附件五)、經費收支結算表(附件六)及結餘款支票辦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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