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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張瓈尹 - 學務處 | 2024-04-17 | 點閱數: 15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3年3月28日桃女童雯字第113011號函辦理。

二、活動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14日(星期二)。
 (二)申請地點:桃園市女童軍會(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487號)。
 (三)頒授對象:以現任小小女童軍、幼女童軍、女童軍、蘭姐女童軍、資深女童軍、蕙質女童軍團團長、副團長為主,其他團領導人員亦得申請,但以有三項登記者為限。

三、檢附旨揭辦法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四、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0983-94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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