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5 日(週五)止(親送或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 受理)。
二、收件方式:來稿及相關資料郵寄者一律以中華郵政郵局掛號:救國團宜蘭縣團 委會(260 宜蘭市民權新路 102 號)。信封註明「第十一屆蘭陽文學獎」 字樣及參加徵選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