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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鄭偉德 - 教務處 | 2024-10-30 | 點閱數: 79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陳怡庭
電話:3322101#7524
電子信箱:1006985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3010646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五(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ty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WP2LYV)

 

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建置之「I want to Test My English英語自主檢測系統」(以下簡稱英檢系統)教師及學生使用手冊各1份,請貴校轉知所屬師生善加使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113年10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5349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學生英語能力,國教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及國立臺灣大學共同建置旨揭英檢系統,該系統係參考十二年國教課綱及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標準(CEFR)開發之免費英檢系統,高級中等以下學生可以利用手邊的網路及平板或電腦,進行英語檢測。
三、 有關英檢系統內容,說明如下:
(一) 網址:https://www.testmyenglish.edu.tw/。
(二) 測驗級別及受測年級:Pre A1(國小5年級)、A1(國中1年級)、A2(國中3年級)與B1(高中3年級)等4種級別。
(三) 檢測項目:字彙、聽力、閱讀、口說、寫作等5項。
(四) 2階段檢測:113年10月至114年1月開放第1次檢測,通過者可於英檢系統下載通過證書;未通過或具其他原因未完成者,可於114年2月至5月進行第2次檢測。
四、 英檢系統運用AI技術,於檢測後立即提供學生測驗結果、能力表現分析及相對應的免費英語學習資源(如酷英網Cool English),促使學生進行自主學習;另教師能根據學生測驗結果,調整教學內容和方法,並善用其他網路學習資源,進一步提升教學效果。
五、 檢附來文影本、英檢系統之教師及學生使用手冊各1份,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電話:02-23633801、02-23633803;電子信箱:testmyenglish@ntnuen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