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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鄭偉德 - 教務處 | 2024-12-10 | 點閱數: 77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夏偉傑
電話:3322101#7523
電子信箱:10079695@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0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3011960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30119600_ATTACH1.pdf、376735100E_1130119600_ATTACH2.pdf、376735100E_1130119600_ATTACH3.pdf)

 

主旨: 轉知教育部辦理「114年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領域教材教法人才培育計畫」第2類計畫─「領域教材教法研究學術論文獎勵」(以下簡稱本計畫)申請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3975A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發展臨床教學實踐研究及產出高品質學術論文,本計畫分為「第1類計畫─領域教材教法臨床教學實踐研究」、「第2類計畫─領域教材教法研究學術論文獎勵」等二項子計畫推動,有關第2類計畫徵件暨審查作業說明(含申請格式及表件)請參閱附件,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 本計畫申請採線上系統作業(良師藝友平台網址:https://TeacherNet.moe.edu.tw,系統操作說明會將另案函知)。
(二) 第2類計畫:
1、 申請對象:具有國民教育(含特教)中央輔導團、國民教育(含特教)地方輔導團、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學科群科中心或參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跨校社群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含代理教師)之申請資格者,由個人進行線上系統申請送件(免備文)。
2、 申請之論文須於本計畫徵件截止日前3年內完成(即2022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0日間完成者),並應發表於具名、全文審查機制,且能公開使用之學術期刊論文。
3、 上述資料均須於徵件截止日(114年2月20日)前完成系統填報與相關檔案上傳提交,凡逾期送件、資料不全、申請程序不符規定或逾期未依通知補件者,均不予受理。
(三) 本計畫推動說明會之簡報、QA擬答等相關資料請至「教育部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司網站」中「資料下載區」(路徑:教育部/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資料下載)逕行下載參考,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本計畫委辦單位陳小姐、汪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62139、62243)或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徐慧潔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738)。
三、 檢附來文、徵件暨審查作業說明及相關宣傳海報電子檔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