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曾靜怡 電話:3322101#7416 電子信箱:chingyie@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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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2月2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40014621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376735100E_11400146211_ATTACH1.doc) |
主旨: | 有關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國民小學辦理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階認證計畫(7月場)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14年1月13日桃教小字第114000346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一) | 研習日期::114年7月7日(星期一)至114年7月11日(星期五),共 5天。 |
(二) | 認證資格: |
1、 | 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1條第五項中華民國91年6月30日前,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之檢核及培訓成績及格者,具有第一項擔任教學支援工作之資格。) |
2、 | 持有教育部中高級閩南語文能力認證證書者。 |
3、 | 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所核發之台語能力中高級證書。 |
(三) | 報名方式:郵寄報名-填妥表件、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即日起自至114年6月11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請掛號郵寄方式報名(封面收件單位為大竹國小教務處,並請註明報名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 |
(四) | 報名人數上限:40名(額滿即截止) 。 |
(五) |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結果:114年6月20日(星期五)前,於 大竹國小網站(網址:http://www.dces.tyc.edu.tw/)公告 錄取參與研習學員名單。 |
三、 |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
四、 | 檢附「桃園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文教學人員培訓 認證實施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 息公告─「最新消息」處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