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萬子瑜 電話:3322101#7521 電子信箱:vovoy159753@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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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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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6月11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40051413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二 (376735100E_1140051413_ATTACH1.pdf、376735100E_1140051413_ATTACH2.pdf、376735100E_1140051413_ATTACH3.odt、376735100E_1140051413_ATTACH4.pdf、376735100E_1140051413_ATTACH5.pdf、376735100E_1140051413_ATTACH6.pdf) |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114年度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一案,敬請貴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本權責核予錄取教師公假出席,請 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4年6月3日北教大師培字第1140390241號函辦理。 |
| 二、 | 檢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
| 三、 |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黃馨儀專任助理,電話(02)2732-1104分機82285,信箱huanghsinyi@mail.ntue.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