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資訊 鄭偉德 - 教務處 | 2025-06-30 | 點閱數: 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蕭如評
電話:03-3322101#7592
電子信箱:sh14al0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114006066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40060664_ATTACH1.pdf、376735100E_1140060664_ATTACH2.jpg、376735100E_1140060664_ATTACH3.pdf、376735100E_1140060664_ATTACH4.pdf、376735100E_1140060664_ATTACH5.pdf、376735100E_1140060664_ATTACH6.pdf、376735100E_1140060664_ATTACH7.pdf)

 

主旨: 檢送國立政治大學教師研習中心執行教育部補助辦理「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簡章(如附件)尚有報名名額,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貴屬教師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依國立政治大學114年6月25日政院教研字第1140021277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依12年國教總綱明訂各領域課程設計應適切融入19項重要議題,以及其他涉重要政策之新興議題規劃增能學分班,補助本校教師研習中心辦理旨揭學分班,共有「人權與法治教育(含轉型正義、消費者保護)」、「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學生健康安全上網」、「原住民族教育」、「新住民教育」、「食農教育」及「社會情緒學習(SEL)」等6班次。
三、 旨揭學分班招生對象:
(一) 高級中等(含高中職)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 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三) 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
四、 符合上述資格之教師修畢本課程全部增能學分且成績及格者,登記教師在職進修網研習時數。
五、 旨揭學分班學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上揭班別中「人權與法治教育(含轉型正義、消費者保護)」、「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學生健康安全上網」、「原住民族教育」、「新住民教育」、「食農教育」班尚有招生名額,請惠予公告,並轉知教師踴躍報名。
六、 未額滿班別皆有延長招生,詳細資訊請參閱所附簡章或國立政治大學教師研習中心,歡迎在職教師踴躍至該中心網頁登錄報名( http://tisec.nccu.edu.tw )。聯絡電話:(02)2938-7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