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商借教師 謝承祐 電話:03-3322101#7418 電子信箱:yu11229@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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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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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4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40126033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40126033_ATTACH1.pdf、376735100E_1140126033_ATTACH2.docx) |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114年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客語文教學增能研習計畫(第4梯次)」一案,請薦派有意願任教客語文教師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12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6374號辦理。 |
| 二、 | 為協助通過客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之現職教師,提升客語文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能,並強化教師客語文教學素養與核心能力,以優化客語文教學效能,確保學生學習品質,爰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
| 三、 | 本計畫規劃2類課程,參與各類課程教師資格如下: |
| (一) | 備課回流課程:曾參與且於112至115年度間完成任一梯次「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客語文教學增能研習計畫」研習課程之教師,由本局推薦。 |
| (二) | 教學增能(含讀書會)課程:規劃於115學年度教授客語文課程之教師,由本局推薦或教師自行參加。 |
| 四、 | 報名方式: |
| (一) | 推薦報名: |
| 1、 | 每校推薦人數至多3名,請各校於115年1月16日(星期五)前,彙整推薦教師名冊,將前揭名冊寄送至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yu11229@ms.tyc.edu.tw)(免備文)。 |
| 2、 | 依國民教育法第11條之規定,上開推薦教師請納入轄內國立學校附設國中、國小部教師,國立學校人數採外加方式計算,不納入推薦額度。 |
| 3、 | 請提醒受推薦教師請依限,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線上報名。 |
| (二) | 自行報名:「教學增能(含讀書會)課程」倘有名額,請教師自行於115年2月23日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查閱課程資訊並完成線上報名,其餘名額自薦派作業完成後開放,不另行公告。 |
| 五、 | 本案公告計畫及推薦名單等資料請逕至國教署公告網頁下載(網址:https://shorturl.at/Khu6l);詳細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梁小姐詢問:電話03-4227151分機33485、電子信箱:112advancedhakka@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