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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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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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4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40125928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40125928_ATTACH1.pdf) |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與越南胡志明市國家大學下屬人文與社會科學大學合作辦理「國際越南語能力檢定測驗」報名資訊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中科技大學114年12月18日中科大語證字第1140025716A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測驗獲越南教育部認可,且為我國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之越南語能力證明。測驗等級採CEFR分級標準,依成績判定為A1(基礎級)、A2(初級)、B1(中級)、B2(中高級)、C1(高級)及C2(專業級)。 |
| 三、 | 檢定日期訂於2026年3月21日(星期六),考場設於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報名時間自12月22日起至2026年2月6日止。 |
| 四、 | 考試項目包含聽力、閱讀、寫作及口說等四項測驗。簡章及報名資訊,請至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語言中心網站「語言檢定測驗」專區https://language.nutc.edu.tw/p/404-1079-129184.php查詢。 |
| 五、 | 檢附旨案測驗簡章及海報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