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12月24日府青社字第1140370819號函 辦理。
二、旨揭手冊所列課程內容,係提供貴校未來洽談合作之參考 示例,後續如有意與社會企業合作辦理相關課程,得依實 際需求自行洽詢各團隊或透過社會企業中心協助媒合,相 關經費請由貴校依規定自行編列或運用相關計畫經費辦 理。
三、如有疑問請逕洽社會企業中心,電話03-4225205分機8011 莊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