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王心怡 電話:3322101#7418 電子信箱:aie329@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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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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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3月23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50025683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四 (376735100E_1150025683_ATTACH1.doc) |
| 主旨: | 有關本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回流研習計畫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局115年3月19日桃教小字第1150023336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計畫): |
| (一) | 研習日期:114年7月1日(星期三)至同年7月3日(星期五),共3日。 |
| (二) | 研習地點:本市蘆竹區大竹國小圖書館。 |
| (三) | 參加對象:符合下列二項條件之一者: |
| 1、 | 持有本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 |
| 2、 | 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 |
| (四) | 報名方式及時間:採郵寄報名方式辦理,請填妥報名表及檢附相關資料,於115年6月10日(星期三)前以掛號郵寄至本市蘆竹區大竹國小教務處(地址:338027桃園市蘆竹區大竹路556號)。 |
| (五) | 報名人數及錄取名單:本案錄取40名(錄取順序以郵戳為憑,額滿即截止),錄取名單於115年6月22日(星期一)前公告於大竹國小網站。 |
| 三、 |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
| 四、 | 檢附本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回流研習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