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鄭玉華 電話:3322101#7417 電子信箱:jenny0709@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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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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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3月25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50026124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六 (376735100E_1150026124_ATTACH1.pdf) |
| 主旨: | 轉知有關國立臺北大學辦理「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輔導班」課程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北大學115年3月20日北大進字第1151800187號函辦理。 |
| 二、 | 為推展鼓勵全民學習臺灣台語,同時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語言能力,國立臺北大學特開設臺灣台語能力認證輔導班,請貴校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參加。 |
| 三、 | 旨揭課程相關訊息如下: |
| (一) | 實體上課地點:國立臺北大學校合江校區(臺北市中山區合江街53號)。 |
| (二) | 上課方式:遠距及實體同步(報名時請備註遠距或實體)。 |
| 四、 | 課程時間與資訊請上網查詢:https://dce.ntpu.edu.tw/list.php?p=2306。 |
| 五、 | 對於課程倘有疑問,請逕洽國立臺北大學承辦人(黃小姐, 電話: 02-8674-1111#27558)。 |
| 六、 | 檢附旨案招生簡章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