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願的導師洽詢衛生組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5年4月13日桃環綜字第 1150027873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學校團體於115年上半年度前來本市新屋環境教育園 區之「碳索生活館」參與環境教育課程,該局特辦理旨揭 課程。
三、每場次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000元整,用以補助前往本館之 交通車車資,若實際車資未達5,000元者,餘額可補助部份 午餐費用。
四、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報名資格之權利,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和 昱國際永續有限公司,聯絡電話:0908-791-880。
五、檢附原函及相關資料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