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楊子欣 電話:03-4096682#2003 傳真:03-4896790 電子信箱:10044978@mail.tyc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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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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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4月24日 |
| 發文字號: | 府客文字第1150111117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五 (376736500A_1150111117_ATTACH1.pdf、376736500A_1150111117_ATTACH2.pdf) |
| 主旨: | 函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5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認證報名事宜,請惠予公告並轉知所屬單位踴躍報名,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4月22日師大進字第1151011116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認證各級別認證受理報名梯次:基礎級暨初級全國認證(第一梯次)於115年9月12日(星期六)舉行、第二梯次於115年9月20日(星期日)舉行;另第2次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高級認證於115年10月3日(星期六)舉行。 |
| 三、 | 115年度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另有到校施測服務及認證輔導班開班補助申請,欲申請辦理之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學校,請詳閱到校施測簡章及開班補助申請表。 |
| 四、 | 19歲以下報名者免收報名費用,超過19歲報名者酌收報名費新臺幣250元;另客家委員會補助公教人員報名費,並對通過認證者訂有獎勵措施,相關獎勵措施、報名訊息請至「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請惠予協助公告報名訊息與官網連結於貴單位網站。 |
| 五、 | 另本府相關開班研習、獎勵措施及團報補助等資訊,請至本府客家事務局官網(https://www.hakka.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372&s=1595704)查詢。 |
| 六、 | 檢附旨揭來函及相關考試資料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