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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鄭偉德 - 教務處 | 2026-05-11 | 點閱數: 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王心怡
電話:3322101#7418
電子信箱:aie32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15004037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八 (376735100E_1150040371_ATTACH1.pdf、376735100E_1150040371_ATTACH2.pdf)

 

主旨: 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教育部115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語文領域(臺灣台語、客家語文)專長學分班」,鼓勵貴校專任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5年5月5日清語研所字第1159003454號函辦理。
二、 報名期限:115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5月29日下午5時(線上報名系統逾期恕不受理;書面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
三、 招生班別及人數:
(一) 臺灣台語:21人(已扣除薦派教師階段錄取4人)。
(二) 客家語文:24人(已扣除薦派教師階段錄取1人)。
四、 招生對象及錄取順序:
(一) 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通過報名語言別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者。
(二) 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通過報名語言別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者。
(三) 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未通過報名語言別語言能力認證者。
(四)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通過報名語言別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者。
(五)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通過報名語言別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者。
(六)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未通過報名語言別語言能力認證者。
(七) 上開順序如條件相同,按報名收件次序錄取。
五、 修業期程:1年(預訂於115年8月29日開班,若有變動另行通知錄取學員)。
六、 線上報名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https://forms.gle/nunooN8WAGsowAFc6。
七、 相關詳細資訊請參照本所網頁【報考資訊-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本土語文學分班】專區。
八、 招生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