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鄭玉華 電話:3322101#7417 電子信箱:jenny0709@ms.tyc.edu.tw |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5月27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50046407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50046407_ATTACH1.pdf) |
| 主旨: | 函轉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金線上申請」訊息,請協助宣導並鼓勵族人踴躍申請,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5年5月20日原語認字第1150000827號函辦理。 |
| 二、 | 為鼓勵族人積極參與原住民族語言學習與能力認證,凡符合資格者,即可申請族語能力認證獎勵金,相關申請資訊如下: |
| (一) | 申請管道:lokahsu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https://lokahsu.ilrdf.org.tw/web_lokahsu/BonusApply)。 |
| (二) | 申請資格: |
| 1、 | 中高級合格者:須為111年5月17日(含)以後取得之資格。 |
| 2、 | 高級及優級合格者:須為111年2月11日(含)以後取得之資格。 |
| (三) | 獎勵金發放原則:各級別獎勵金僅限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發放金額如下: |
| 1、 | 中高級:新臺幣5,000元。 |
| 2、 | 高級:新臺幣2萬元。 |
| 3、 | 優級:新臺幣3萬元。 |
| 4、 | 備註:中高級需聽說、讀寫全過方能申請。 |
| (四) | 申請方式:備妥下列資料至lokahsu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進行上傳: |
| 1、 | 身分證明文件。 |
| 2、 |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證書。 |
| 3、 | 撥款帳戶資料(如存摺封面)。 |
| 三、 | 如有相關疑問,可透過電子郵件(sk24@ilrdf.org.tw)洽詢,或致電02-2341-8508#809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