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股長 蕭如評 電話:03-3322101#7593 電子信箱:sh14al08@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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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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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6月2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高字第1150049834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50049834_ATTACH1.png) |
| 主旨: | 轉知國立屏東大學職涯發展暨教育推廣處推廣教育中心辦理「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相關資訊,請協助公告並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報名,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5年5月28日屏大職推字第1151500188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學分班業經教育部核定辦理,學分班課程有:「戶外教育」、「海洋教育」、「性別平等」及「適應體育」4班次各2學分,學分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
| 三、 | 招生對象: |
| (一)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
| (二) | 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
| (三) | 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在職教師。 |
| 四、 |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修習上開學分班之教師至全國教師在職進網報名https://www2.inservice.edu.tw/。 |
| 五、 | 檢附招生海報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