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約僱助理 蔣月香 電話:03-3322101#7455 電子信箱:karlo0529@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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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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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8月13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50076247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協會函、競賽規則 (376735100E_1150076247_ATTACH1.pdf、376735100E_1150076247_ATTACH2.pdf) |
| 主旨: | 轉知中華民國游泳協會辦理「115年全國北區A游泳錦標賽(2)」一案,請踴躍組隊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游泳協會115年8月12日游任發字第1150000313號函辦理。 |
| 二、 | 比賽一律採網路報名,競賽規程及相關資料公布於中華民國游泳協會網站,網址(http://ctsa.utk.com.tw)請自行下載報名。 |
| 三、 | 網路報名日期115年8月31日起至115年9月14日截止,報名截止後,恕不受理任何項目之更改。 |
| 四、 | 世界禁藥組織(WADA)公布禁藥清單,請貴校自行至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網站查詢下載。 |
| 五、 | 請務必依競賽規程「選手資格」相關規定報名。 |